重庆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关于第一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第一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第一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结题及延期1、项目结题各项目组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送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结题报告》(一式四份)及项目组论文、专利、实验日志、实物装置(需提供演示dv)等成果材料,于2008年12月12日前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2、项目延期延期结题的项目组,需填写《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阐明延期原因、延期期间工作安排。于2008年12月12日前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签署意见后于12月19日前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备案。项目组申请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二、学院组织专家验收学院根据项目组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安排学生答辩,评定项目成绩。学院将评审结果汇总后,填写《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于12月19日前将本学院各项目组结题材料(含电子文档)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请各学院确定本学院学生答辩时间后,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学校将随机听取部分学院答辩。三、学校验收及评优学校根据各学院验收情况,将于12月底进行项目验收及优秀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特此通知第1页共2页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2、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doc3、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院评审意见表.doc4、第一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xls主题词: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2008年12月1日印发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