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12月09日15时48分181主题分类:土地房产农业农村“土地交易所”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2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三)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第1页共9页保障农民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第四条交易品种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品种包括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一)实物交易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交易;(二)指标交易指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
第五条监管服务机构(一)组建XX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二)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在XX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