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XX县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实现途径,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促进全县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动力
二、组织形式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教中心主任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1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
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
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的书籍、资料等
五、考勤考核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