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事故分析1事故经过与调查1
1事故经过2002年9月9日太仓市某化工有限公司3名职工接触DMS而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当日19时左右,该公司生产车间加料工段1名女工,在用连接上端储罐的塑料管插人装有DMS的铁桶内向上抽吸时,因抽吸不畅以为管道堵塞,拔去连接储罐的上端抽吸管口,致使管内残存的DMS流出500ml余,溅泼在该女工右肩、胸背部并向下流至水泥地面
女工脱去被污染衣物,即用自来水冲洗
同工段2名男工用少量自来水冲洗地面的DMS,但未使其流出车间,油状液体出现泡沫并有雾状气体散发
冲洗后,2名男工仍在该处操作
2h后该女工被污染的皮肤灼痛,2名男工出现眼痛、咳嗽等症状,相继被送人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2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2002年9月10日6时30分,太仓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报告后,立即会同太仓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到该公司生产现场调查取证
该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注册,营业执照核定生产“对甲苯磺酰氯”
3个月前,开始生产制药中间体二甲氧基五胺磺酸基苯甲酸甲酯
所使用的DMS属于职业病目录列出的职业病危害项目,但未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调查时生产车间仍照常生产,就在发生事故的同一加料工段,见一工人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握住正插在盐酸桶中抽液的塑料管持续按在桶口,周围弥漫着乳白色刺鼻酸雾
各工段均无局部通风设施,生产车间所有工人均未使用防酸防毒口罩和护目镜,车间无职业病应急救援设施,未设置有关职业病危害的公告栏、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深人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未订立劳动合同,未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未按规定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曾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3病例调查由调查组向中毒者调查事故经过、中毒受伤人员情况和危害程度,填写调查表,并复制病历,记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