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三条自20XX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组长:组员: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XX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第四章清欠原则-1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第十九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六章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第二十条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第二十一条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第1页共2页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34-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