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问题及制度完善某某分局建立六项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制度近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内部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和审计成果的充分转化利用,我局确立了六项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
一、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由纪检监察(督察)、政工、法制、警务保障、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络员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计整改工作组通报前一阶段有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为干部的管理、监督、选用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
各单位、各警种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二、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
对有财经违规行为需要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改进的,审计工作小组根据领导批准的审计结果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
对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领导干部违反财政纪律情节轻微的,可在审计意见书中指明并责令被审计单位纠正;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可报本单位、本局负责人审批后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对下达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下达后,存在问题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回复整改报告,由局审计科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审计整改督察制度
将审计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建立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台账和审计决定执行信息库,对审计结论落实程度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审计结论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的内容纳入到审计质量第1页共2页控制体系当中,强化对审计部门自身和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