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会机构设置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设会长、副会长,会长负责全面日常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下设:秘书部、人事部、纪检部、宣传部、权益部会长职责:1、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精神,组织下属各部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2、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的组织和工作,抓好自律会队伍建设
3、监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下属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即定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4、主持召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例会及工作会议
5、组织、协调、调动各对应部门配合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做综合的考评
6、掌握院自律会会章7、负责下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纳新换届工作
副会长职责:1
协助会长具体落实院自律会各方面的工作,并对自律会负责
结合各部门意见、建议,落实工作计划指导并参加实际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向会长和自律会汇报自己的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会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长不在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代行会长职责
秘书部:1、拟订或修改各类文件和报告
负责自律会档案的整理与收集,以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管理会内账务,整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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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至少一次安排干事打扫办公室卫生
人事部:1、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制度的修订、完善
负责每项活动的考勤工作,考核干事
负责文明督导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配合上级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纳新和退会人员的记录和执行
5、定期组织会内各部门交流会(建议每两周一次)纪检部:1、对校园内教学区域检查
(教学楼文明督导)2、维护校园文明,成立小组,定期巡视校园中的现象,制止不文明的行为
(校园晚归检查,图书馆附近检查)3、监督检查宿舍的不文明现象(包括卫生、安全检查),建立良好的宿舍风气
宣传部:以下职责主要通过微信,微博宣传1、建立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