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1.企业是指依法设置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股东以投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企业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2.子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企业承担。3.企业设置的方式:发起设置和募集设置。发起设置合用于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募集设置只合用于股份有限企业。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企业股份总数的35%。4.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策,以及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的决策,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董事任期由企业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6.有限责任企业设董事会,其组员为3人至13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企业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企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企业经理。7.股份有限企业的董事会组员为5人至19人。股份有限企业的董事会作出决策,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企业为企业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策。在决策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与表决。决策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企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策。9.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不过,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到达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0.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11.企业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12.企业不得收购我司股份。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减少企业注册资本(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②与持有我司股份的其他企业合并(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③将股份奖励给本我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企业合并、分立决策持异议,规定企业收购其股份的。⑤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企业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企业债券;⑥上市企业为维护企业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13.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照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14.内幕信息:《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1)企业的重大事件(其中包括企业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剪发生变动;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等等);(2)企业分派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3)企业股权构造的重大变化;(4)企业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5)企业营业用重要资产的抵押、发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6)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也许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7)上市企业收购的有关方案;《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等等。15.股票发行釆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数量未到达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为发行失败。17.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到达企业股份总数的25%以上,企业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18.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献。20.投资者及其一致行感人在汇报期限内和作出汇报、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企业的股票。21.提交虚假证明文献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证券业务许可的,或者证券企业在证券交易中有严重违法行为,不再具有经营资格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业务许可。22.设置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之一的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23.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自身承担。24.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25.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