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口岸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1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印发的《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国发〔20XX〕68号)文件内容,为改进我区口岸服务、建设、协作、开放等方面工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以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安全便利并重,优化口岸管理机制,转变职能实现方式,推进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立足开放宁夏建设战略,夯实口岸基础,加强口岸建设,优化口岸服务,深化口岸协作,扩大口岸开放,强化与沿海沿边及周边跨部门、跨区域的通关协作,完善口岸工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通关效率,力争改进口岸服务,促进我区外贸健康稳定增长
(三)基本原则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破解改革难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口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加强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监管协作,优化作第1页共7页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切实做到管住管好又高效便利
加强部门间资源共享共用和集中统筹,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集聚效应,推进综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充分发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现有职能作用,更加注重沟通、协作和构建伙伴关系,实现单向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
(四)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意见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