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上的讲话党委书记苏君提纲:一、明确目的、认识意义二、领会精神、掌握实质三、加强学习、扩大宣传四、强化执行、贯彻落实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办法》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制度”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5月6日,中组部召开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今天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落实上述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会议总的目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掌握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营造监督制度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我院选人用人公信度。动员、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探索建立感情联络、事业激励、政治尊重、利益保障的动力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切实增加干部职工特别是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增加全体教职工的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第1页共10页下面,我代表院党委侧重在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方面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个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来,虽然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败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二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第2页共10页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三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