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为使员工宿舍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从而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在员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市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2.为患传染性病症,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3.能够严格执行本制度。第一章宿舍管理员职责第二条宿舍设置管理员,建立管理一切宿舍内务,包括分配物品、组织清扫、保持整洁以及维持秩序等。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宿舍管理员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2.留宿亲友。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火灾发生。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协助通知亲友并及时送医救治。第二章宿舍管理规定第四条住宿员工应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进行随意拆该。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部分或全部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力。第七条住宿员不得拒绝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主管对宿舍进行视察。第八条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的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的,酌情由损坏人员担负修理费用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纪律处分。第九条宿舍内禁止烧、煮食物或私自接配电线、装接电器。第十条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或违禁物品。第十一条员工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时不用的衣物必须收入柜内,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时刻保持室内卫生。第十二条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不得丢弃在地上。第十三条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提前向管理员报告。第十四条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要过大,以免妨碍他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第十五条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第十六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导致丢失的丢失者责任自负。第十七条房间清洁工作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倒掉于指定场所。第十八条节约用水、用电,清洗完毕后随手关闭水龙头,人走灯息。第十九条不得与宿舍内聚餐、喝酒、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的活动。第二十条住宿员共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所在部门或行政部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