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操作制度以及整改措施一、动火管理制度: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第1页共7页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
5-3米,墙距1-1
5米,堆距0
6-1米,垛距0
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
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