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律依照及格式格式及依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恳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恳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标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法发[200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新疆消费建立兵团党委政法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人民法院已执结了一大批积案,清积活动获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也存在一些咨询题:有的地点认识不到位,清积力度不大,执结率不高;有的地点理解慎用强迫措施有误区,不敢依法执行,不敢碰硬,导致债权人权益无法实现;有的地点结案标准存在偏向,存在不当中止、不当终结等咨询题;有的地点根底数据不精确,存在瞒报、漏报甚至故弄玄虚的现象;有的地点案件卷宗质量不高,内容缺损
为实现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总体目的,现就进一步标准清理执行积案的结案标准通知如下:一、坚决依法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实在提高执行到位率
1、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除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生活用品、生活费用或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均为可供执行的财产
2、执行法院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相应的执行措施,并依法采取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能够直截了当对其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4、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其他法院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