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治国方略和思路上认识的深化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加深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的科学理解
当前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的理解有一些差异,有些同志理解得较为宽泛
为了探讨的方便,这里先做些历史考察
和谐,在现代汉语中具有协调、融洽、合作等意义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
其内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许多汉语成语,如“和衷共济”、“厚德载物”及俗语“和气生财”、“和为贵”都是对这种和谐精神的注解和说明
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
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对我们处理当代国际、国内事务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近些年来,在我们党的文件中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频频出现“和谐”这个词,其指称对象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中讲的“五个统筹”之一
二是指社会内部和谐,如十六大报告中对“小康社会”的阐释,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更加和谐”
这其中包括经济与社会发展要和谐,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要协调一致
三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和谐,如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四是世界上各种文明之间的和谐
江泽民同志在讲到对外关系时,多次提到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文明之间应当相互并存、共同发展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合乎逻辑的发展
它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与我们党执政治国追求的完美结合,其内涵十分丰富和深刻
有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容了人与自然、社会第1页共3页内部、社会成员之间、不同文明之间等几个关系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