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务大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务大厅是镇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集中、联合办理行政事务的场所
为确保政务大厅规范运转,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大厅实行敞开式集中办公的运作机制,按照“集中受理、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运作
第三条所有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循本办法,按规章制度办事,服从统一管理,接受公众监督,做到礼貌热情接待,认真耐心解答,依法严谨,高效、廉洁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第四条政务大厅职责是:代表镇政府,负责对进入政务大厅、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具体为:(一)负责建立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管理和监督,受理相关政策及有关证明、申请表格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三)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四)对公民的请求或投诉进行登记、受理、交办、催办和监督;(五)负责政务大厅日常管理、清洁维护、办公设备保养等后勤服务事务;(六)负责各业务窗口的对外协调和宣传工作;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由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高,熟悉业务、服务意识强、熟悉业务的骨干入驻政务大厅
第八条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接受管理,业务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领导,日常工作、劳动纪律、服务规范由大厅主任负责管理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调整,须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调整
第十条政务大厅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办公时间为机关正常工作时间
具体考勤,按《龙山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执行
政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理制度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第1页共5页简化办理程序,特制定政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理制度,受理事项采取分类办理的办法
一、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