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类项目的办理程序及条件1、项目建议书阶段(1)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丙级以上资质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2)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不是特别重大的项目,不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查);(3)项目单位根据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办理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项目)、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待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环评审批三个手续办理完毕后,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丙级以上资质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对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3)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必须附上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土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节能减排评估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意见、特殊行业或项目需增加的其它附件;(4)发改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5)发改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
(6)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照谁批复谁核准招投标方案的原则,项目单位还需编制项目招投标方案报送发改部门进行核准
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1)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项目招投标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委托方式,选择或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丙级以上资质机构编制初步设计
招投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的条件: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费用超过50万元;②虽然项目编制费用不超过50万元,但是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
(2)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初步设计,同时附上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等
对于项目技术工艺复杂、投资额度大的项目,项目单位还需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