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校外住宿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特签订以下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第一条。所有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方可在校外住宿,并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住宿,私自在亲戚家住宿的学生应由亲戚监护。第二条。实行男、女生分户租住。第三条。不得私自接拉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第四条。不得使用燃柴或燃煤燃气灶具等,防止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第五条。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严禁食用过期、霉变、生冷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第六条。服从家长和学校管理,按时作息,出入关(锁)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在住宿处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得让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宿舍闹事。第七条。家长应保证宿舍各项设施安全有效齐全,不得让学生住危房,保证饮水卫生;应加强住宿学生管理,保持宿舍卫生,督促学生按时休息,不乱窜宿舍,不乱动照明设施;不得让社会闲杂人员滋扰学生;及时向家长和学校反映学生在食宿点的意外情况;保证学生在食宿点的人身、财产安全。第八条。家长要定期了解孩子食宿安全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生活困难、排除安全隐患,教育、督查子女服从管理。第九条。以上各条,住宿学生、学生家长应严格遵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均由家长(监护人)、学生自己承担责任。级班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马家学区(中心校)20XX年3月3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