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经费保障思考与对策一、我县政法单位基本情况公检法司共有编制人数630个,其中政法编制587个,工勤编制43个,实有在职人数600人
下设派出所12个,法庭7个,司法所11个
车辆共93辆
二、县级财力水平与政法经费保障现状按照中央、省、市财政对政法经费保障政策要求,我县财政在政法经费保障上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实行“基本支出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按标准、按定额预算到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财政预留,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政府审定后实施”的办法对各单位进行预算
坚持“优先”原则进行保障:即优先保障人员经费;优先保障公用经费;优先保障项目支出;优先保障资金拨付
2008年政法经费支出3924
4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11
5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支出3512
54万元,人均县级财政拨款支出5
85万元,是全县人均可分配财力3
31万元的1
77倍,本级安排中属一次性补助的410万元,经常性支出人均5
17万元,其中人均个人支出3
23万元,人均经常性公用支出1
三、经费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县政法经费保障实际情况来看,已远远超过省定标准,也远远超过我县一般行政单位经费保障水平,但我们的保障重点是保吃饭、保基本运转,而在保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政法单位的工作需要
1、政法单位运转经费保障难
县级财力的增长难以保障政法单位需求的增长
从财力上看,2008年我县经常性可分配财力70373万元,比2007年经常性可分配财力60627万元增长16
县级一般预算收入8518万元,比上年6907万元增长23
32%,政法保障支出2008年3924万元,比上年的3376万元增长16
从财力增长的比例来看,本级收入增长水平较大,但其绝对量并不多,按20%的增长速度也不过1500--2000万元,而政法保障水平按现有增长速度每年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