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2页宝鸡市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宝鸡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我市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工伤保险业务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各级经办机构应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管理、服务、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保证业务经办的规范、便捷、高效、优质
第二章工伤保险登记工伤保险登记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
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区)经办机构)第2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2页为县(区)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事宜
通过参保登记审核的,建立参保登记台账及档案
市经办机构办理市属及以上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参保职工实名制
工伤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事故报案登记
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五条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时,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一)企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要填报《宝鸡市工伤保险登记表》(表2-1)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社会保险的当年上月缴费申报表(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未参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