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服务性功能公共财政体制思考摘要
地方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公共制度安排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区域社会的和谐,从而也关系到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公共制度中,地方财政制度在建设服务性政府方面又发挥着微观而又具体的指导作用
本文拟对地方财政职能转换的背景因素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怎样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设想
关键词:和谐社会服务性政府公共财政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用简短的语言来概括就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或“服务型政府”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更是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在新的历史背景和任务下,政府应当扮演引导者角色,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相应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就显得更为必要
服务型政府及其职能的建设,公共制度建立健全,特别是公共财政安排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安定
一、从公共财政看服务性政府建设的现状及欠缺公共财政是指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政府为主体进行的分配活动,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安排,其基本职能是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和监督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公共财政应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四个基本特征
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在区域范围内的社会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高度集中、具体控制,政府主导了大部分资源的配置
在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中,经济建设的比例一直比较高
第1页共7页政府把大量的财政资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