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公教人員保險病歷號碼殘廢證明書◎請先詳閱背面之說明及本保險殘廢給付標準後,始出具本證明書並填註病情詳況
被保險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服務機關名稱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疾病或意外傷害發生之時間地點原因本醫院治療紀錄()殘廢部位疾病或意外傷害名稱殘廢症狀是否固定且治療終止初診日期年月日殘廢情形是否其他治療方法可以改善住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經鑑定符合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殘第號手術日期年月日確定成殘日期年月日傷口癒合日期年月日其他醫院治療經過及其他既往症狀門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復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治療經過殘廢部位之詳細圖解與標示本證明書所列殘廢症狀經本醫師親自診斷,特此證明病人病情尚未穩定或已於彌留狀態,請勿循其要求開立本證97年9月修訂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主治醫師簽章專科醫師證書號碼科別院長簽章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名稱及字號評鑑合格字號醫院名稱印信中華民國年月日出具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證明書注意事項一、本殘廢證明書必須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具
二、本殘廢證明書各欄應由主治醫師填註
三、本殘廢證明書,必須被保險人罹患之傷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無法改善,且殘情符合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者,始予出具
四、除手術切除器官存活期滿一個月外,被保險人死亡前一個月內或彌留狀態或不治死亡後,所出具之殘廢證明書,不得據以請領殘廢給付
五、有關確定成殘日期之審定,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手術切除器官,存活一個月以上者,以該手術日期為準
(二)醫療或手術後,仍需施行復健治療者,須以復健治療期滿六個月仍無法改善時為準
其他須經治療觀察始能確定成殘廢者,經主治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