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株洲弘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丙方:甲方就乙方根据市政府审批同意拟开发建设的项目事宜,从共同创益的目的出发,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名称第二条合作方式、期限和范围1、甲方拟对乙方开发的前期项目开发以合作的形式投资人民币万元
2、合作期限:201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作范围:前期项目开发中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投资期限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投入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成本收回和利润支付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府前路前期项目开发工作完成时,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投资的万元本金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前期项目开发工作完成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投资本金的利润款不低于万元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①甲方应按时支付投资款项;②甲方有权在前期项目开发工作完成时收回投资款期和利润款;③甲方有权在前期项目开发过程中进行风险、财务监督;④甲方负有前期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协助义务;⑤甲方有权在乙方无法完成前期项目时提前收回投资款和利润款;⑥甲方有权视前期项目完成情况以及主体项目前景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就主体项目再合作投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①乙方有权按时收取甲方的投资款项;②乙方负有因前期项目开发所产生的一切责任;③乙方在前期项目开发完成时负有将投资款即时返还和利润款给付的义务;④乙方在无法完成前期项目开发时,负有将投资款返还和相应利润款给付的义务;④乙方在前期项目开发完成,甲方要求对主体项目再投资时,应无条件接受并重新签订投资协议
第六条合同终止和解除1、合作期限届满,甲方未决定再投资且未与乙方重新签订合作投资协议时;2、因不可抗力事由发生时;3、甲方根据风险、财务监督约定提出解除协议的;4、丙方未提供抵押物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时给付投资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返回投资款和给付利润款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