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程序为规范XX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XX]61号)、《XX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工作程序
一、评审原则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专家评审、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审专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各级政府质量奖材料评审、现场评审专家均应在“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产生
三、评审程序(一)评审公告每年度各级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媒体、网站上发布年度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公告
(二)申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向秘书处自愿申报
(三)资格审查秘书处根据“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四)材料评审1、材料评审的组织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组织进行材料评审,并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材料评审分工材料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负责组织、分工评审,总结和汇总材料评审结果,并负责形成书面评价意见
3、材料评审程序(1)成立材料评审组由秘书处从“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聘请评审专家组第1页共4页成材料评审组
根据各级政府质量奖申报情况,可以分成若干个评审小组
(2)评审材料的发放由秘书处对所有申报材料编排数字序号,评审小组或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评审材料序号
(3)材料评审小组会议各评审小组评审前要分头召开会议,进行沟通,统一要求,并签署材料评审纪律承诺书
(4)材料独立评审评审组成员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分别对申报组织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审,记录评审意见,填写材料评审记录,撰写独立评审记录,给出独立评审分值
(5)材料合议评审评审小组组内对每个申报组织的独立评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