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深化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林改办的统一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XX县区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见》、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深入学习《中共XX县区委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
通过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的主体改革工作
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
为了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经验教训,现将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镇东接镇,南靠镇,西连镇,北临乡,最高海拔2324米,最低海拔700米,国土面积185
98平方公里,全镇11个村(社区)、75个自然村、185个组
农业户数6994户,农业总人口28485人
有耕地面积20685亩,其中水田5970亩,旱地14715亩
林地总面积112032亩,占国土面积的44
按权属分:国有林面积6471亩,集体林面积105561亩
按林地现状分:有林地65356亩,疏林地3121亩,灌木林19004亩,未成林地22675亩,无林地1876亩
退耕地14474
全镇共确权面积10
51万亩、14790宗,占集体林总面积的99%,面积确权率99%,共涉及9个村,174个村民小组,5445户
实际确权面积中:公益林28107
48亩,占集体林面积的27%,商品林76487
53亩,占集体林面积的73%
实际确权面积中:自留山72392
04亩;均山到户13534
15亩;均股到户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