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1
1编制目的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处置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事件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P2P网络借贷机构突发风险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科学处置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问题,维护全县金融稳定,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16〕11号)、《P2P网络借贷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年第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赣网贷应对办发电〔2018〕3号)、《关于印发吉安市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吉网贷风险办字〔20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因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在我县引发的风险事件
P2P网络借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2—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坚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同)、各有关部门按照处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处置风险
属地管理、快速应对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内网络借贷行业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迅速启动风险应急处置和维稳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快速高效应对网络借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风险事件
依法处置、确保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风险事件,做到事实清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