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数学》解读一、编写的指导思想为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学、合理、规范,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导向性,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受教育厅的委托,制订了《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以下简称《学业考试说明》)
《学业考试说明》中的数学部分,依据学业考试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数学教学实际制订而成
《学业考试说明》规定了学业考试的范围和要求,考试的方式、试卷结构、考试目标等,同时列出了考试的题型示例和例卷,其要求与《课程标准》相比较,更加明确、具体
它是学业考试复习、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的变化《学业考试说明》与《中考说明》制订的依据不同,因此其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一些内容要求加强了,也有些内容要求降低了
下面分四个学习领域简要列出这些变化
(一)数与代数加强的方面:1.强调通过实际情境使学生体验、感受和理解数与代数的意义,例如重视对乘法公式几何背景的了解和公式的推导;重视对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的探索等
2.重视计算器的使用,重视估算
例如新增对含有较大数字的信息作出合理的解释和推断;重视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重视用观察、画图或计算器等手段估计方程的解;新增根据一次函数、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组和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减弱的方面:1.降低运算的复杂性、技巧和熟练程度的要求
对一些内容的要求作了限制,例如,(1)绝对值符号内不含字母;(2)有理数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3)二次根式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4)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5)公式法因式分解,直接用公式不超过2次;(6)分式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7)一元一次不等式组限2个不等式
2.减少公式的条数,降低对记忆的要求
例如,(1)乘法公式只限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