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常常折射出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对事物的评判标准。近年来,学术界对历史“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关注就说明了这一点。对民国时期国民所得的统计始自巫宝三和刘大中。巫宝三在1946年发表的《中国国民所得,l933》在学界有颇为广泛的影响。在这以后的约半个世纪中,国内外多位学者分别就若干年份的中国国民所得作出了估算。20世纪末以来,对中国历史上的GDP的研究似有升温趋势。对中国历史学界影响广泛的美国加州学派等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麦迪森的GDP数据,以此得出中国19世纪前是世界经济的主导的结论,甚至推论出中国在宋代就已经远超世界其他国家。根据这些数据和结论,他们提出了“中国中心论”的口号来反对“西方中心论”[1]。最近的一些研究也显示了学界对于GDP等一系列统计指标的核算所作出的尝试和努力。如管汉晖、李稻葵对于明代GDP的核算[2],刘逖对于中国前近代经济总量的研究[3],李伯重对于1820年华亭一娄县地区GDP的研究[4]等。除了运用统计核算或产量价格测算等会计方法来估算中国历史上的GDP之外,还出现了用计量模型推算历史GDP的学者[5]。对于这些探索,有些学者给予了肯定,但也指出不能迷信GDP。[6]本文拟就中国历史上的GDP研究的科学性和误区提出一点粗浅的思考,特别是对于GDP是否能够被作为主要的普世价值标准来进行跨国别、跨社会、跨时代的比较研究提出我们的观点。一、GDP的定义和规范运用在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教科书中,对于GDP的定义主要为:GDP指的是一国在一年内所生产的所有最终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之和。[7]更为细分的定义还有“名义GDP”和“实际GDP”等。我们先大致简述一下GDP核算的发展历史,以便更好地了解GDP本身作为统计工具的适用性和局限性。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宏观经济学是凯恩斯在1936年写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开创的。其所用的分析框架中包含五个内生变量:国民收入、就业、消费、投资以及利率,作为总量分析的指标。[8]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伴随的是凯恩斯学派在经济政策应用上的盛行,美国政府也需要GDP这类数据指标作为经济政策制定和决策的依据。如弗叶所说,“大萧条以及政府作用在经济中的增长,提出了对于国民收入账户这类度量迫切的需要,并且导致了其全面的发展。”[9]因此而推动美国商务部委托诺贝尔奖得主西蒙·库兹涅茨领导的国家经济研究所(NBER)发展出一套国民经济账户。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与以GDP为主导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存的,还有另外一种经济核算体系,也就是由苏联创立的物质平衡表,直到20世纪90年代开始,GDP作为统计指标才在各个国家作为一个统一标准实行。[10]从GDP发展的历史和不同制度之间的使用差别来看,GDP的发展是和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现代理性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一同发展起来,是与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化的资本主义过程相伴随而发展出来的一套经济核算指标。因此,作为现代GDP为基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其适用的基础以及范围:其一,GDP等一整套的核算体系,是与现代官僚体制的国家对于理性管理的需要相联系,并且技术上成为可能而产生的,特别是需要有统计和经济决策机构在现代化国家中的设立。其二,GDP应该是通过理性化的核算体系统计出来的,而不是估算出来的。因为中国古代、近代没有统计,学者们只好进行估算,但这种估算本身就是一种偏离。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这种偏离最小。二、对GDP定义的认识误区巫宝三的《中国国民所得,l933》可以说是对GDP定义认识误区开了先河。本来,GDP的定义是所有进入市场的最终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之和,没有进入市场的则不应该计入,但《中国国民所得,1933》把没有进入市场的一部分物品也计入进来。该项研究以净产值的估算数掉换了“市场价值”的概念,并且以“所能支配的货物与劳役”的定义来替换“进入市场”的定义。[11]农业和手工业都是如此,不论是否进入市场,都因为是“所能支配的”而被列入了估算。[12]刘大中和叶孔嘉以及罗斯基在他们的着作中也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重要的概念问题,他们在研究战前农业和手工业时,也只采用了总产出增长的估计数字。[13]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二元社会,在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