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强制性条文)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21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3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居住区小区组团户数(户)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0000~150001000~30003
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2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3
1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
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3
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
2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1
住宅用地(R01)50~6055~6570~802
公建用地(R02)15~2512~226~123
道路用地(R03)10~189~177~154
公共绿地(R04)7
5~185~153~63居住区用地(R)1001001003
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
3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人)居住规模层数建筑气候区别Ⅰ、Ⅱ、Ⅵ、ⅦⅢ、ⅤⅣ居住区低层33~4730~4328~40多层20~2819~2718~25多层、高层17~2617~2617~26小区低层30~4328~4026~37多层20~2819~2618~25中高层17~2415~2214~20高层10~1510~1510~15组团低层25~3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