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制度研究摘要
水资源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因素,我国作为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农业大国,为了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和推广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针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量多、规模小、难管理的特点,本文主要就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制度来进行研究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治理制度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主要是指灌溉面积在0
07万hm2以下、除涝面积在0
2万hm2以下、渠道流量在1m3/s以下的农田水利设施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与大中型水利设施比较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由于规模小、设施形态多样化
由于各地水资源的不同,加上不同地区的不同的地理特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有丰富的形态,有些设施甚至可以手动自由移动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治理模式分析2
1集权治理制度集权治理制度的背景是指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由政府部门集中资源兴建水利设施,集体组织拥有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由行政管理部门从上往下的发出治理决策
由于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手续和管理关系简单明了,设施的维护及利用率高,且能够协调用水矛盾
随着家庭承包制的实行,集体组织关系薄弱,导致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体缺失,使得设施在日益老化、失修后的同时出现供给不足的情况
即使新建水利设施,也会出现质量不高,产权不清的问题
2私人治理模式私人治理制度下的水利设施的投资主体主要是设施所服务之农田的土地所有者或其经营者,这种模式下的水利设施通常是分布在地头田间的微型设施,一般都是由私人因地制宜建造的简单设施,直接作用于田间的灌溉排涝,作用范围小
除了少量的国家补助,私人治疗模式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一半由私人投资建造,产权界定分明,设施创造的直接收益能够给所有者带来利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具有稳定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第1页共3页权的设施经营者们,采用私人治理制度来对这种具有私人物品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