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7月15日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总承包施工合同书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发包人(全称):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恪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施工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大连开发区10#小区工程内容:规划建筑总面积116353.88平方米,B01#-B09#楼9栋32/33层框剪结构高层住宅90307.56平方米;B10#、B11#临街公建10770.56平方米;B12#地下车库15275.76平方米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资金来源:自筹100%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1.本次发承包工程为亿锋广场二期[尚苑]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除截止合同签订日前已完工程内容外,详见附件)的总承包施工及总承包管理。(1)施工降排水(自基坑清槽开始至工程竣工);(2)基坑清槽、室内回填、地下室(含临边)回填土(车库顶面回填至景观硬覆盖基层和绿化土底标高);(3)防水工程;(4)主体结构工程;(5)砌筑工程;(6)室内初装饰工程(具体施工界面详见《界面划分表》);1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总承包施工合同书(7)保温工程;(8)屋面工程;(9)室内地热工程;(10)室内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包括入户大堂、楼梯间、电梯前室精装修);(11)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安装工程;(具体施工界面详见《界面划分表》);(12)景观工程基础部分(按发包人下达界面划分单);(13)其他分包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含智能化)等工程配管、箱体孔洞等的预埋预留及封堵;(14)承包范围外现场临时发生的签证工程;(15)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施工能力而追加的其它工程;(16)对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商)和指定分包单位的合理工期范围内的施工配合及总承包服务管理;(17)工程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及维修保养;(18)按照发包人的时限安排办理公开招投标、安监、质监、现场检测检验、验收及开、竣工手续等,及时组织缴纳各项费用,并配合签订政府备案类合同。2.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要性的,具体各专业施工界限及总承包与分包工程的界面划分,详见附件《界限划分表》。3.对于上述承包范围,发包人保留对部分专项工程另行发包或指定专业承包人的权利。对于此部分工程承包方式的确定在该专项工程开工前30日内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确定。4.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分包,如出现经查实,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第三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13年7月8日竣工日期:2014年11月30日2亿锋广场二期[尚苑]总承包施工合同书开工之日起-2014年9月30日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通过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联合验收;2014年9月30日-2014年11月30日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作。2.各阶段实际开竣工日期如有变化,以发包人签发的进场通知书所明确的日期为准,否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工期时间包括进场开工(含平面布置)至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及发包人签发的合格证明文件(或竣工报告)为止的日历天数。其间发生的所有非发包人原因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及延长时间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4.除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对工期顺延外,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项目。5.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本工程完整的施工作业计划,作为过程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依据。第四条发包人直接分包的工程1.以下工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或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1)基坑大型土石方;(2)桩基础工程施工(含桩间土挖排、凿桩头等);(3)室内给水工程(按主管行业部门规定的施工范围划分,总承包单位能自行协调并能确保报批、报验时,可以优先承包施工);(4)室内外栏杆、非结构栏板、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