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的声誉,不得降格以求(二)答辩要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各抒己见。(三)学位论文答辩一般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列席旁听。(四)学位论文答辩应逐人进行,逐人作出决议。二、关于硕士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法学院自2010年开始,实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由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专人(不少于三人)按照专业答辩人数的30%的比例公开抽出匿名评审名单,并于当日挂在法学院教务网上。对于迟交论文的学生不予安排本次答辩。三、关于论文评阅人的规定1、在校硕士研究生须聘请至少两位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必须由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评阅人由院内老师担任。评阅人中最多有一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成员。2、专家评阅意见应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论文评阅分数必须在70分以上,否则,不得参加答辩。四、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1、法律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4人,由我院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有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若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参加论文答辩,其人数应不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1/2。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2、论文评阅人至多有一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申请人论文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或答辩委员会成员。五、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2、答辩秘书介绍情况⑴对答辩人情况的介绍。应介绍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的情况。⑵答辩秘书宣读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专家论文评阅书。3、学位论文答辩人简要介绍论文主要内容答辩人应着重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答辩人对论文的介绍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4、委员和旁听者提问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答辩委员会委员应避免对论文进行过多的评论,尽可能多提问题。提问后,答辩人有不少于二十分钟的准备时间。5、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人应科学地、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及旁听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人可携带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书刊资料,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可翻阅查证。6、答辩评分及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主席根据答辩进行的情况,并征得其他成员同意后,宣告答辩告一段落,申请者和旁听人员退席。答辩委员会应对答辩人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然后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在作出建议授予学位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2/3(含2/3)以上通过。7、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后,应对本次答辩作出决议。决议除公布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外,还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向答辩人当面宣读,并形成书面文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六、注意问题1、关于法律硕士申请提前答辩的条件:除应遵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之论写作与答辩》(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手册》(2009年版)第107页),还应符合以下条件: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最迟在拟参加答辩的学期的上一学期末前提出申请。2、请在答辩前至少三天内向学位办提交审核材料。3、答辩未全票通过的,需填写学位审核表。学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和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专家组成的补充规定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生院讨论、主管校长批准,决定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专家组成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可允许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参加。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人数应不超过博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