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课新中国的政治建设课程标准素养解读1.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1.按时序梳理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期间的政治建设成就,把握我国政治体系的基本框架。(时空观念)2.以相关史料为依据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异同。(史料实证)3.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特点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家国情怀)一、开国大典1.新中国成立(1)筹备:新政协①召开:1949年9月21日在北平召开。②任务: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2)开国大典: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3)意义①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②中国进入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③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2.新政权特色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11.宪法的颁布(1)目的:为了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2)通过: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3)内容①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②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③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④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中。(4)性质: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5)意义①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②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③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④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2.法制的完善(1)背景:1956年底,随着经济上和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起来。(2)表现:1956年的中共“八大”①指出国家必须系统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②规定人民的民主权利应该充分受到法律的保护。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确立——一届人大(1)表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内容①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大会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②通过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③审议报告:审议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④召开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多项决议和一项法律。(3)意义①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②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③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2.发展——二、三届人大2(1)召开:1959年和1964年,二届和三届人大分别召开。(2)内容: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经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组成。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2.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3.形式:政治协商。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4.作用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具有参政议政的职能,但不具有决策权力,其通过的文件不是法律。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实施背景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基于国情而实施的。2.基本内容(1)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2)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3.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4.实施形成了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五大省级自治区,建立了100余个自治州、自治县。5.意义(1)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做主。(2)加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国家的全面发展。3新中国民主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