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0页一、法官所需具备的四项基本技能:我国在法律传统上整体受成文法的影响较大,在这种背景下,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官要做一个称职的法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讲,必须具备四个方面基本专业技能。(一)妥当地运用各种法律的解释方法和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确定与纠纷处理有关的大前提的技能。法律解释方法在审判实践中能体会到,法律非经解释无法进行法律适用。当法官面对一个纠纷的时候,包括面对一个合同纠纷时,首先要做的是要找到与纠纷处理有关的法律规范,找到法律规范要进行的一项工作首先是进行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方法:(1)文义解释的方法:是指法官应按照某项法律规范中所使用文字的通常含义,对这项法律规范的含义去进行解释,进行确定。(2)体系解释的方法:其主要强调根据某项与纠纷的处理有关的法律规范,在某一个专门立法中间所处的位置,根据这个专门立法的上下文来确定相关法律规范的含义。例如:在适用《合同法》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与《合同法》第14条要约构成条件有关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什么条件才构成《合同法》上所说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规定,首要条件是内容具体、确定。审判实践中就会遇到一个现实问题,“内容具体确定”的“内容”指的是什么?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指未来合同的合同条款。但合同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很多,是不是所有12条列出的合同条款都要具体确定,这个意思表示才能构成一项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来确定《合同法》第14条中对要约的构成条件所做出的第1项要求。“内容具体确定”究竟是指哪些内容要具体确定,如何进行体系解释,要结合《合同法》的上下文。最典型的是《合同法》第61条、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后几章的规定和《合同法》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体系解释,凡是依照《合同法》第61条和62条的规定进行补充确定的合同条款,它们通常都不是《合同法》第14条所说的内容要具体确定的补充条款,经过这样的体系解释,在通常情况下,《合同法》第14条关于意思表示构成要约的第一个要求主要是指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应具体确定,而其他条款即使是对合同交易非常重要的合同条款,如价格和报酬条款、质量条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的解决方式条款,他们在通常情况下并非当然的是《合同法》第14条里所说的内容要具体确定的条款,这是一个运用体系的解释的方法来确定相关法律规范含义的例子。(3)历史解释方法:当法官在确定相关法律规范含义的时候要考虑在法律起草的过程中所公布的、记载下来的有关法律起草的资料,来帮助确定相关法律规范的含义。比如:处理有关合同无效相关问题的时候,经常会适用《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在《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绝对无效的规定中,其中有二项规定都涉及在审判实践中间争议很大的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国家利益”?比如说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一方实施欺诈、胁迫行为损害国家利益,这个合同是绝对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绝对无效的合同。“国家利益”究竟指的什么,确定其含义时,可以运用历史解释方法。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这部法律草案起草方式上同以往的民商立法都不一样,采取了专家立法模式。1993年底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全国12所法律高等院校、政法院系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学者分头进行《合同法建议草案》各部分的起草工作,1995年1月中国民法学界向立法机关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家建议稿,在专家建议稿上,所有实施欺诈、胁迫行为和对方所订立的合同都被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后第2页共30页第1页共3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0页法工委许多同志认为,如果不对国有企业、国家控股、参股公司实行欺诈、胁迫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做一个专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