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年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字〔20XX〕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目标,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招生”
(二)坚持房户一致
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
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第1页共9页(三)坚持全程网办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批次分配学位—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监护人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四)坚持阳光招生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五)坚持严控班额
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50人,XX县区学校每班最多不能超过55人
三、招生计划全县小学招生约12430人,初中招生约13900人,确保具备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