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立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国务院《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立工程质量,工程的建立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本建立工程工程的质量目的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立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
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那么、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犯工程建立治理规章制度
4.觉察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犯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示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觉察对方严峻违犯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立用地,及时处理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和施工标准进展工程的施工活动
4.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商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商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工程的施工任务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工程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乙方不得同意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工程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
施工技术人员原那么上不得擅自互换,如有特别缘故特需互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