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的风险与控制一、EPC合同EPC模式是指由一家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虽然使用EPC合同承包商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但是承包商却不得不面对比传统承包合同下大得多的风险,分析清楚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下风险的成因,采用何种策略化解这些风险就成了承包商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二、EPC项目的风险成因总体来说,EPC项目风险的成因也可分为三类:客观风险成因,道德风险成因,技术能力不足风险成因和心理风险成因。2.1.客观风险成因2.1.1自然灾害成因。EPC工程工期长,遭遇各种自然灾害的机会极大。2.1.2社会政治成因。2.1.2.1战争和内乱。这可能使建设项目终止或毁约,或者建设现场直接遭受战争的破坏,而使承包商和业主都遭受损失。2.1.2.2国有化、征用、没收外资。这往往使项目的外方业主蒙受重大损失。2.1.2.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所在地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承包商承担额外的责任,造成较大的履约风险。2.2道德风险成因2.2.1业主不付款或拖延付款。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一些EPC工程项目的业主可能采取多种方法来故意推迟己完工工程付款。拖延支付和扣留最后一笔工程质量保证金,也是承包工程中经常碰到的事情。2.2.2分包商故意违约。有的分包商,在项目分包阶段,故意报出低价,一旦授标给他,他则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寻求涨价,甚至以工程质量或工期作为要挟承包商的手段,承包商一旦处理不当,就使承包商面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拖延从而招致对业主承担违约或支付额外费用的风险。2.2.3承包商参与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不诚实或违法行为。这必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等造成不良影响,使承包商面临支付额外费用或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2.3技术能力不足或心理因素的风险成因由于承包商技术能力薄弱,缺乏管理人才和经验或者筹集资金的能力不足,或者承包商和其分包商都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财务、认知和管理能力但由于其主观重视不够或其它原因,而对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疏忽大意、过失、或不够谨慎小心等行为,也是给承包商增加风险发生的机率或扩大发生风险事件的损失程度的因素。三、EPC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3.1经济损失3.1.1承包商因履行了合同责任范围外的责任义务或为避免非承包商所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额外成本支出。3.1.2业主付款拖延或拒付部分或全部合同款:3.1.2.1由于承包商违约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3.1.2.2由于业主的原因而由承包商承担其不付款或迟付款;3.1.2.3由于合同以外第三者的影响而导致业主对承包商的不付款或迟付款,如分包商违约等;3.1.2.4承包商与业主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业主不付款或迟付款。3.2企业信誉、信用损失如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信誉受损,如被业主、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等。这种风险对承包商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面临破产的危险。3.3EPC项目施工风险防范3.3.1工程项目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可归结为以下几种: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①风险规避:风险规避就是通过变更工程项目计划,从而消除风险或风险产生的条件,或者保护工程项目的目标不受风险的影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风险规避是一种最彻底地消除风险影响的方法。虽然工程项目的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但是借助于风险规避的一些方法,对某一些特定的风险,在它发生之前就消除其发生的机会或可能造成的种种损失还是可能的。②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设法将某些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转移风险仅将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其并不能消除风险。在工程项目中,风险转移的方式各种各样。如工程保险、担保、利用开拓责任的合同条款、选择适当合同的计价方式、工程分包和转包等。不管是哪种风险转移方式,其特点是共同的,就是使自身免受种种风险损失。当然这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