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
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32项,其中关健项目(条款前加“*”)37项,一般项目9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抽查比例30%;一个分支机构不合格,视为一个严重缺陷
5、结果评定: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10%通过GSP认证010-30%限期3个月内整改后追踪检查≤2≤10%≤2>10%不能通过GSP认证>20≥30%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编号条款检查内容与方法检查结果记录备注企业陪同人员签字(*040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查《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如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活动(如查发票、记录、在库药品、售后服务等)与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许可证:有□,无□
营业执照:有□,无□
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如是,超出的范围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视该项不合格
本条应在检查结束后判定
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特殊管理药品□
(0501)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
1、查设置质量领导组织的文件;2、查质量领导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