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三种基本方法1
免税法免税法就是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或存在于国外的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免于课税
其指导原则是,承认非居住国地域管辖权优先执行的地位,对本国居民(公民)来源于国外并已在国外纳税的那部分所得或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以免除国际双重征税
免税法又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全额免税法是指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在运用其对居民(公民)纳税人的国内所得或财产进行课税所适用的税率时,不考虑纳税人已被本国免于征税的那一部分国外所得或财产
其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在本国应纳税额=国内所得或财产×本国税率累进免税法是指在量能课税的原则下,尽管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纳税人已向外国政府纳税的国外所得或财产给予免税,但在确定本国内部的所得或财产所适用的累进税率时,仍需将已免于征税的国外所得或财产考虑在内
其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在本国应纳税额=国内外所得或财产总额×本国税率×(国内所得或财产额/国内外所得或财产总额)由于在执行免税法的过程中,当居住国(国籍国)的税率高于收入来源国时,其实际免除的税额会大于国外已纳税额,从而使居住国(国籍国)少征部分税款,因此,采用此法的国家为数不多,即使采用此法,也往往要附加一些限制性条款
例如,澳大利亚规定,免税法仅对国外的经营所得适用;法国规定,来自国外的投资所得即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不适用免税法
目前,实行免税法的国家有波兰、丹麦(限于股息和常设机构的所得)、法国(限于常设机构的所得)、爱尔兰(限于专利权使用费)、瑞士(限于常设机构和不动产所得)、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澳大利亚(对英联邦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斐济、新西兰(限于股息)、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多米尼加、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限于法人所得)、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委内瑞拉、文莱、尼泊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