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把城乡低保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有效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低保工作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满意工程”根据省民政厅、民政局以及《市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我镇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办法
一、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制度
各村庄要认真研究近年来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是建立和落实分类施保制度
要认真开展分类施保工作,搞好调查摸底,建立专门档案
二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低保工作相关制度
进一步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参评人员,规范对低保政策、操作程序、保障对象等方面的公开公示,细化动态管理的组织实施、核查方法、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等方面内容
三是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明确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加大对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
第1页共5页(二)规范操作程序
各村庄要按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做到精细化操作和管理,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少
一是严格落实村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规定
村委会接到困难居民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入户调查结束后,要以低保标准和申请人家庭收入为依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实行票决制,并做好评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防止把评议变成选举,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
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民主评议意见等(公示时间7天)
申请人家庭收入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村书记或主任签署意见,连同所有申请人其他材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