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财政框架的若干税收问题探讨内容提要:公共财政是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运行模式,而税收是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在探讨公共财政框架对税收的基本要求和税收活动面临的现实环境因素的基础上,着重就税收的国家特色与国际协调、税收竞争与宏观税负以及税收的超常增长与规范执法等若干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主张
中共中央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管理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
财政是政府存在和政府活动的经济基础,公共财政则是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基本运行模式
公共财政框架涉及到政府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平衡、财政体制、政府预算等多方面的内容,税收是公共财政框架中有关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内容
最近几年学术界对我国公共财政及其框架的研究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基于公共财政框架来研究税收活动中的现实问题和改革问题还相对较少
本文试就公共财政框架对税收的要求、税收活动面临的新环境和新因素,以及当前税收活动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谈些看法
一、公共财政框架对税收的要求一般认为,公共财政是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具有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立足于非盈利性,政府收支法治化等特点
税收是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政府收入的一种形式,在我国财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税收既要体现公共财政框架的整体要求,又要根据其自身的特征发挥职能作用
公共财政框架对税收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收应当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公共收入形式
我国长期以来的税利并存与税费并存的政府收入形式,不论是“取自家之财办众人之事”或者“取自家之财办自家之事”,还是“取众人之财办部门之事”都不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公共财政要求“取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高培勇,2002)
要求税收成为最基本的公共收入形式,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