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制度实施暂行办法专家咨询制度实施暂行办法XX市“西江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社会各界智力资源,提高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质量,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建立科学决策体系,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实施专家咨询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直言辅政,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为推动贵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编制城市发展、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总体规划,确定或调整重要的区域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三)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特别是涉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公益事业等项目,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四)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七)其他需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便于加强与专家的联系,设立XX市决策咨询委员第1页共3页会(以下简称咨询委)
第六条咨询委下设办公室,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管理
办公室主要负责提出咨询工作建议,协助咨询委开展调研工作,做好咨询委员的联络工作,组织咨询会、座谈会等活动,编辑咨询专报,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条咨询委建立办公室会议制度,由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咨询委建立咨询专家库,整合全市科学研究资源,形成多层次、多学科决策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