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2页福建省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处罚标准序号违法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情节及后果处罚幅度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4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轻微初次违章,违法情节较轻微、及时纠正的
2、顺带等非专门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
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以车辆残值为参考,但不低于5000元一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3个月以下的
第二次违章的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的罚款较重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3个月以上,拒不改正的;2、在车站等旅客集散地专门从事的,拒不改正的
违法所得2万元的,处违法所得4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2页共72页第1页共7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2页第三次违章的
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5万元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章,拒不改正的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7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7万元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特别严重长期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并形成规模的;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