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单位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采购与付款》(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采购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
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1)负责对付款计划的审批;(2)负责对供应分公司以及各矿财务部门的采购资金结算监督检查;(3)负责对设备配件采购货款的结算
股份公司财务部计划部门(以下简称“计划部门”)相关职责(1)负责设备、配件的需求计划的汇总、审核,并编制采购计划
股份公司秘书处下属法律工作室(以下简称“法律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对采购合同的审核;(2)负责对采购过程中的法律纠纷进行处理
股份公司设备租赁部相关职责(1)负责各单位设备、配件需求计划的汇总、审核和上报;(2)负责按照审批后的设备、配件采购计划实施对设备、配件采购工作;(3)负责设备、配件进货检验和不合格品的处置;(4)负责编制设备、配件采购的付款计划;(5)负责对设备、配件采购的合格供方评价和管理
供应分公司采购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公司管材料采购计划的汇总、编制和审批后的实施;(2)负责进入总库材料的进货检验;(3)负责公司管采购材料的不合格品处置;(4)负责保证发生灾害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的提供;(5)负责对公司管材料采购的合格供方评价和管理
供应分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职责(1)负责编制供应分公司会计资料,并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2)进行材料成本分析,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