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商务机构调研报告本报告在考察瑞典商务机构的基础上,总结出瑞典商务机构具有小总部大执行机构、实行职能预算和目标管理、执行机构组织扁平化、高层变化较大中底层相对稳定的特点,认为我国似可以借鉴瑞典商务机构设置的经验
瑞典政府商务机构调研报告一、瑞典的行政体制概述瑞典行政体制的顶端是议会
瑞典每四年进行一次议会选举
议会任命一位总理并由其组成政府
政府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否则,政府有可能解散并重新进行大选
政府通过中央机构和其它大约300多个机构管理国家,执行议会的决定,起草新的法律和法律修改意见
瑞典政府机构是一个完整的公共权威机构,由总理办公室、9个部和行政事务总局组成
行政事务总局负责协调各部的工作
各部均有大臣领导
通常有一名大臣负全责,下面也可能有大臣负责具体领域的事务
一个大臣可能交叉负责另一个部的事务
如教育大臣可能负责工商部的部分事务,工商大臣负责外交部的部分事务
每个大臣下面有一个政治班子,一般有国务秘书,新闻秘书、一个或多个政治顾问组成
如果大臣离开政府,整个政治班子的使命便告结束
政府的主要职能为:向议会提交议案;执行议会的决策;根据国会批准的预算内款项进行分配;在欧盟中代表瑞典;与其它国家签订并执行条约、协议;对执行机构的活动进行指导;在其他权威机构职责未包括的某些领域进行决策
瑞典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
瑞典中央政府机构大约有4500名公务员和政界人士(其中120名属于政界人士)
除政界人士外,无论哪个党派执政,都不会影响政府其他雇员的职位
各部雇用的官员协助政府为决策提供支持,为国内和国际事务进行调研,开展国际谈判
负责监督各执行机构,提出年度预算草案等等
二、瑞典的商务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瑞典商务主管部门主要有两个部,瑞典外交部和瑞典工业、就业和通讯部(简称工商部)
瑞典外交部主要管理瑞典商务涉外部分,工商部主要负责对内部分
商务职能交叉的部门,由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