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四通工作法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理念更新、工作创新和方法优化,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跨越发展,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四通工作法”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四通工作法”是指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使“真精通、会沟通、善变通、多直通”成为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
推行“四通工作法”是指在遵守法律、遵守规划、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工作理念的更新、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方法的优化,通过加快工作节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追求工作的高效率、服务的高质量
推行“四通工作法”是**“以港兴市、全面跨越”的客观需要,是“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
当前,**正面临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和战略机遇期,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树立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适应新一轮大发展的形势,主动接轨大桥经济时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澄清模糊认识,按照市委“四敢精神”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政府工作有效机制,大力推行“四通工作法”,推进政府工作创新和服务水平提升,全面树立“有民、有限、有为、有法、有信”的政府新形象
二、基本要求(一)实现精通、有效工作
精通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岗位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善于运用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具体实践,解决现实问题,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二)加强沟通、形成互动
加强政府系统上下沟通、部门沟通,加强与服务对象、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摸清实情
把沟通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第1页共4页重大工作部署上的协同协力,通过沟通争取支持、化解矛盾,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形成互动、凝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