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管理指导工作意见为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的“要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在提高广大职工科技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满足职工群众文化需求中的作用,为把建设成为区域国际城市和“首善之区”作贡献
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职工书屋”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职工书屋”建设的基本目标在全市职工(含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和重点项目工地普遍建立“职工书屋”,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流动书屋”和村级“工会书屋”,不断扩大“职工书屋”的城乡覆盖面
努力把“职工书屋”建设成为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素质的学习站、活动站、加油站;把“职工书屋”建设成为工会职工教育工作的长效品牌和人才培训基地
二、“职工书屋”建设的标准(一)全国级“职工书屋”建设的标准面积
不少于50平方米
不少于3000册
不少于20种
电子音像制品
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阅览桌椅、日常专职管理人员1至2名
(二)区级“职工书屋”建设的标准面积
不少于40平方米
不少于1500种
不少于10种
电子音像制品
不少于4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阅览桌椅、有专职管理人员
(三)市级“职工书屋”建设的标准面积
不少于30平方米
不少于1000册
第1页共4页报刊
电子音像制品
不少于2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阅览桌椅、有专职管理人员
(四)配套要求
(1)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2)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8小时;(3)阅览桌椅不少于6套;(4)标准书架不少于2个
场地面积、藏书量和其它基础设施条件暂时达不到要求的,可采取先建设后完善的办法建立“职工书屋”
三、“职工书屋”建设和管理的机制1、资金筹集机制
“职工书屋”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