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会议议事规则为建立健全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使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一、会议形式(一)学校重大决策会议(以下简称决策会)和院长办公会。(二)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三)各部门内部会议(四)教学研讨会(五)跨部门的主题工作会议二、议事范围(一)决策会议事范围1、研究决定中层级以上干部任免、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奖惩,讨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2、研究决定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等方面重大问题。主要有:(1)办学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2)招生计划和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计划,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定中层以上人员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调动。(5)审批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项目开支等。(6)学校建设规划和重大的项目建设。3、学院各种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调整。4、听取校领导工作报告。5、研究决定突发性事件处理以及维护学院稳定工作。6、涉及教职工利益和其它需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为有关学院的重大事宜和各部门、教研单位递交的不能解决的事宜。属各职能部门和教研单位管第1页共5页辖的、未讨论过的事宜不能在院长办公会上做初期讨论。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2、研究决定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研究制定规章制度。3、研究决定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风和学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4、研究制定年度人事调配计划及实施方案、教职工培训计划、奖惩、奖金福利分配、工资晋升、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报批。5、研究决定中层以下人员的调动,以及中层以上人员的延期聘任。6、研究决定院教学、科研成果及院级行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7、研究决定给予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及调解。8、研究决定学生奖励、毕业、授予学位及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等。9、研究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的实施方案。10、制定学院的预决算方案,研究资金的立项和使用,确定项目及大型、贵重设备的购置计划。11、研究决定对外工作的重要问题。12、研究制定院行政工作计划,以及以行政名义呈送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等。13、研究决定其它应由院行政班子集体决定的问题,并就有关工作进行论证。三、议事程序(一)确定会议形式根据研究的内容,由院长决定召开院长办公会。(二)确定会议时间1、学校重大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举行。2、教职工大会按照每月一次举行。会议主题由院长办公会第2页共5页确定后以通知形式张贴。3、各部门内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议题围绕各阶段工作分工展开。4、教学研讨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各系、各教研室、各教研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议题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展开。(三)确定会议议程1、决策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有关人员应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提前1-2天与院务办联系,由院务办汇总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召开会议前,院务办要将经过会议主持人审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预告与会人员。2、对列入会议的议题,有关人员要做好调查研究和必要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重要的议题应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和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涉及议题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在会前1天经院务办印发与会人员。3、未列入议题的临时性动议,会议原则上不予讨论。4、会议紧密围绕会议议题,严格按照预告时间进行。(四)集体讨论决策1、决策会由执行董事主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重大决策委员会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委员必须全部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2、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主任、各系主任参加。根据会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