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8页《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第一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篇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为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市政府颁布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22号,以下简称《办法》)
建立并实施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迫切要求;是党和政府践行“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广州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
二、《办法》的适用人群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天河区、黄浦区、萝岗区、南沙区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统称“城镇居民”),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居民: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人”);男年满第2页共28页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8页18岁、未满60岁和女年满18岁、未满55岁的非从业人员(以下统称“非从业居民”);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以下统称“老年居民”)
以上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二)在本市中小学校、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其中,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城镇户籍的在校学生须具有相应正式学籍
三、保险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以下统称“年度”)
四、参保缴费标准及资金来源(一)缴费标准:人员类别缴费标准个人缴纳政府资助合计未成年人、在校学生80元/人·年80元/人·年16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480元/人·年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