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甲方(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认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1
乙方承诺以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上述认购金额的基础上,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甲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乙方认购价格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同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任何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示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乙方不参与本次认购
认购价款的缴付3
乙方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保荐机构指定的账户支付认购价款
乙方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定期为请填充个月,即乙方认购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