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整治成果,集中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促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少的矿产资源开发机制,为我县加快重化工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化,实现奋力崛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庐巢路等干线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所有矿山一律关闭;庐南重化工基地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小矿山重新进行整合,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关闭;旅游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固体矿山一律关闭;庐城规划区范围内影响庐城XX县区建设的矿山一律关闭
通过整顿和规范,使矿山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得到加强
到20*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整顿和规范内容(一)严厉查处无证采矿和越界开采行为
相关部门和镇对全县矿山进行全面排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采矿,纠正越界开采行为
(二)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
县国土资源部门配合有关镇人民政府对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核查矿业权人与实际探、采经营者是否一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登记主体是否一致
对非法转第1页共5页让矿业权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探矿权监管
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管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责加强对探矿